壮族历史文化沿革 第一节 历代王朝对壮族地区的统治与壮族文化变迁 一、作汉至隋代的郡县制与羁縻制初创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开始了对"西南夷"各族的初步统治,秦朝曾在夜郎、滇和邛都的一些地方设置郡县,派官吏进行管理。秦朝常颁开的"五尺道",自今四川宜宾南下,经今云南昭通地区,止于曲靖地区,尚未深入到滇国境内的中心区。 公元前206年刘邦建立了汉王朝,经过数十年的"休养生息",始通西域,伐南越,积极展开对"西南夷"地区的开拓。公元135前年,汉武帝命令唐蒙率领军队,带着缯帛和货币至夜郎,招降了夜郎,将其地划入犍为郡的管辖范围内。司马相如以同样的方式,招"西夷"邛笮归附,将其地置十余县,归蜀郡管辖。 公元前111年,汉攻破南越,折兵北上征服夜郎,在夜郎王管辖的区域内设置牂牁郡,管17县,东汉时小都梦县为16县。公元前109年,汉朝发巴、蜀兵击灭了滇国附近的劳浸、靡莫(今云南曲靖),滇国报,其地置益州郡。云南壮族地区大部分属牂牁郡管辖,少部分佃州、犍为、蜀3郡。在牂牁郡管辖范围内有11县在滇东、滇东南地区,依次是镡封(今邱北县)、漏卧(今师宗县)、同并(今良以南)、宛温(今砚山县)、毋单(今路南县)、漏江(今陆良以南)、西随(今河口或元阳)、都梦(今文山、麻栗坡、马关、西畴县)、进桑(今河口)、句町(今广南县)、谈槁(今富源县)。 蜀汉末年,雍、孟获盘踞益州、朱提(今昭通),"大姓"朱褒把持牂牁郡,吕凯占有永昌郡,越崔郡成为高定元的势力范围。公元223年,刘备死后,这些"大姓"们纷纷反叛蜀汉。公元225年春,诸葛亮出动军队南征南中。平定南中后,诸葛亮在过去西汉的基础上对郡县进行了改建。改益州郡为建宁郡,分建宁、永昌为云南郡,又分建宁、牂牁为兴古郡。即在原来4郡的基础上改设7郡。濮、僚的民住地有建宁郡,在云南东部和中部,首府由原来的滇池县(今晋宁)迁往味县(今曲靖)。兴古郡,在今贵州兴义以南,广西百色以西,云南省文山州、红河州一带。首府在今云南砚山县境内,辖9县,依次是宛温、镡封、漏卧、句町、进乘(牂牁郡的进桑县)、西随、贯古(今蒙自、个旧、屏边等地)、西丰(即毋缀,今华宁县)、汉人(今师宗、罗平县)。 公元263年,魏灭蜀。265年晋武帝司马废魏帝,建立晋朝。此时的濮僚地区总属南宁州,分别为牂牁郡、平夷郡、夜郎郡、兴古郡、西平郡和晋宁郡管辖。 东晋初期,宁州地区的爨氏兼并了霍、孟两"大姓",渐渐独霸宁州地工。公元347年,东晋权臣桓温伐蜀,成蜀李势投降,宁州为晋所有。但是,东晋得蜀,较之成蜀更无力支配宁州。此后,刘宋、萧齐乃至萧梁都拥有宁州,均从内地任命宁州刺史。然而,所任命的刺史均未到任,直正统治宁州的是爨氏。 西汉在"西南夷"少数民族地区设置郡县后,除了直接派遣汉族官吏统治外,还实行一套"羁縻"政策。"羁縻"政策是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的一种统治方式,即在保持"西南夷"各民族内部原有的政治、经济结构的前提下,通过其内部原来的统治者进行统治者进行统治。1957年在云南晋宁石寨山十三号墓中,出土了一颗蛇纽阴刻篆文的纯金"滇王之印",这和《史记》所载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建益州郡,"赐滇王之印",令其"复长其民"的历史记载相印证。据《史记》、《汉书》、《后汉书》记载,西汉先后在"西南夷"地区封了滇王、夜郎王、句町候、漏卧候、哀牢王、破虏邑候、邛谷王等,其中滇王、夜郎王、句町候和漏卧候属濮、僚族的上层人物。 公元225年诸葛亮率军平定云南后,在政治上沿袭汉代的羁縻政策,"皆即其渠师而用之"。此政策的目的在于团结地方"大姓"和"夷帅",缓和民族间的矛盾纠纷,安定南中的社会秩序,稳定蜀汉对南中对各民族地区的统治。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中的实际把持者是爨氏,爨氏的统治中心在今云南省曲靖地区和滇中地带。在中心区,爨氏家族各有一片领,以充当南宁州刺史的大宗为核心,通过家族血缘纽带互相连接在一起, 维护其家族在宁州的统治。滇中、滇东的濮、僚族接受爨氏家族统治。 秦汉时期,郡县的设立,对壮族地区的开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意味着壮族地区的土地和人民属于中央政权统治范围内。但是,由于壮族地区的土地和人民属于中央政权统治范围内。但是,由于壮族地区地处边僻,封建统治者并未能进行直接统治。至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地区战争频繁,根本没有力量顾及。所以,这些居住在边远山区的壮族先民很少与外界交往,其社会经济和文化,依然"皆巢居鸟语" ,保留着浓厚的民族语言和民族风习。 根据学者们的研究,春秋战国时期百越民族文化的特征主要是以水稻生产为主的农业和善纺织的手工业,使用铖和铜剑,住干栏建筑,文身及使用铜鼓等。汉至南北朝时期,濮、僚人仍在以农业生产为 主,手工业纺织更为发达。《华阳国志》卷四载永昌郡僚人"有兰干细布,'兰干',僚言也,织成文如凌锦"。由牂牁入蜀的僚人也精于此技,《北史.僚传》说他们"有为细布,色至鲜净"。唐宋时代,蜀中一些地方的僚布被列为贡品和著名土特产。住干栏、使用铜鼓等习俗仍为僚人的传统,僚人还擅长铸造铜器。《北史.僚传》说他们"铸铜为器,大口宽腹,名曰铜爨,既薄且轻,易于熟食"。制造这中又轻又薄的铜器,没有相当高的冶炼技术是不行的,僚人使用的铜鼓有很大部分是他们自己铸造的。 在继承越文化的同时,汉至南北朝时期的濮、僚人形成新的风俗习惯,如凿齿。晋.张华《博物志》记荆州西南界至蜀的僚子,"既长,皆拨去上齿牙各一,以为身饰"。唐.崔致过《桂苑笔耕集》卷十六说安南主会"管内生僚","或穿胸凿齿"。《新唐书.南平僚传》载:"乌浒僚地我瘴毒,中者不能饮药,故自凿齿。"妇人着筒裙。《旧唐.南平僚传》载:"妇人横布两幅,穿中而贯其首,名为通裙。"时至近代,壮族妇女仍着筒裙,是僚人的传统。僚人还有特殊的育儿习俗。《博物志》载:"荆州极西南界至蜀,妇女妊娠七月而产,临水一儿,便置水中,浮则取养之,沉便弃之,然千百多浮。"此外,僚人对死者有竖棺而埋的习俗。《北史.僚传》说僚人"死者,竖棺而埋之"。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四亦云:"僚在牂牁……死则竖棺埋之。"濮僚人继承越文化特点,又形成新的文化要素。这说明壮族文化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异。汉至南北朝时期,濮、僚人社会封闭,其文化是在受外文化影响较小的前提下发展变化的。 二、唐宋时期的羁縻制 唐朝对边疆进行开拓的过程中,招抚了西南各少数民族上层首领,把西南民族地区置于南宁州都督府、姚州都督府、邕州都督府、安南都督府的统摄之下,改隋朝都县制为州县制,积极开发"夷僚"地区,增置了许多州县。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羁縻州县,利用各族上层首领管理地方事务。在西南地区僚人聚居区分属于南宁州都督府、黔州都督府及邕州都督府管辖。据《旧唐书.地理志》载;南宁州都督府所辖羁州为36州,其中有10州在今滇南、滇东南壮族聚居区,分别是严州、秦龙州、归武州(今河口、屏边、马关、砚山等县)、禄索州、龙武州、汤泉州、郎茫州(今河口、屏边一带)。邕州都督府统辖羁縻州二十五,绝大部分为僚人民住。黔州都督府所辖的庄州、琰州、盘州、矩州、明州等为僚人居住区。 宋袭唐制,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羁縻州、县、洞,任原来土著首领世袭知州、权州、知县、知洞。即《桂海虞衡志、志蛮》所载:"分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洞。……推其雄长者为首领,籍其民为壮丁。……有知州、权州、监州、知县、知洞。"分布于的蜀僚分属戎州、泸州所属羁縻州管。戎州(后改为叙州)所属有石门蕃部(在今昭通地区)、马湖路三十七部(今雷波、马边一带)、滋州、纯州、祥州(今南广河流域)等。泸州所属有晕州(今兴文一带)、归来州(今古兰、叙永一带)、姚州(今贵州黔西、大方、纳雍、织金一带)等。西南番所居之地属夔州路绍庆府(今四川彭水)的管辖范围。据《宋史.地理志》载:宋室南渡后,绍庆府之羁縻州由北宋的49州增为56州,其中蛮州、功州、清州、矩州、令州、普宁州、南宁州、南平州、勋州、武州、茂龙州和训州等在黔西、滇东地区,是西南番所居地。"羁縻州洞,隶邕州左右江者为多。"宋代称岭南为广南,开宝四年(公元971年)平广南,称广南路。端拱元年(公元988年)分广南为广南东路(治今广州)和广南西路(治今南宁)。桂西南、滇东南之羁縻州,属广南西路邕州(治今南宁)统辖,其中有8州2县在今滇东南壮族聚居地,依次是特磨道(今广南县)、那寡州(今文山州境内)、峨州(今富宁县剥隘)、罗佐州(今富宁县北部)、富州(今富宁县)、侬内州(今富宁县境)、西宁州(今富宁县中部)、安宁州(今富宁县西南)、罗拱县(今广南县东八宝一带)、那温县(今文山州境内)。 从南北朝的分裂到隋唐的统一,这在客观上是符合全国人民包括壮族先民的利益的。但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封建统治的加强和深化,这就不能不激化壮族先民同封建王朝之间的矛盾。从东晋至五代见于史书的四川僚人较大的反抗事件达四十余次,尤其以唐武德、贞观年间最为频繁。唐大中年间滇南地区的僚人棠魔蛮、桃花人等附从南诏攻打唐朝,史载:"棠魔……自大中八年(公元854年)经略使苛暴,令人将盐往林西原博牛马,每一头匹只许盐一斗,因此隔绝。" "南诏两陷交趾……留兵二万,使(杨)思缙据交趾城,溪洞夷僚无远近皆降之。" 唐至德以后,西原蛮首领黄乾曜、黄少卿、黄少度相继起义,攻广西数十州,起义斗争前后达80余年,动摇了唐王朝对岭南统治的根基。宋皇祜年间广源侬智高领导的起义,规模浩大,攻陷南疆军事重镇邕州后建立"南天国",接着指挥数万起义军沿江而下,攻克横、贵、龚、浔、藤、梧、封、端、康等州,围芳五府经略使署地广州,使宋王朝对岭南的统治受到极大震动,后退至特磨道(今广南县)一带与宋将狄青对峙。 封建统治者对壮族先民的反抗斗争进行暴力征服,一方面大肆屠杀,一方面大量掠夺壮族先民为奴婢,使其中的幸存者在皮鞭下逐渐接受汉文化,融合于汉族之中。例如,自五代以后,除川南外,四川其他地区不再见有关僚人的记载。在打败侬智高后,赵宋明对侬部亲属实行灭族,对侬洞百姓则以赐姓的名义副其从"良",改为汉姓。侬洞壮族为免杀头灭族之灾,一部分更姓赵,一部分则忍痛割爱,将侬字省去人旁,以农为姓,而且还在家谱中说先祖是随狄青自山东来。如富宁县农氏家族的族谱这样说:"……太祖始祖,本属为帝裔孙,迄今二千余年,世系繁衍,散处于各省县者,代有其人。至皇祜年间,农氏一姓,由山东省随狄武襄(青)征南者,以千数百计……各散居于滇、粤、越等处……"农姓为正牌壮族。由于统治者对起义的残酷镇压,后人提该历史事件心有余悸,故不敢理直气壮地承认自己的先祖与侬姓有关联。 唐宋时期,南方各民族与中央王朝的联系更加密切。唐朝开元初年,南方的"凿齿、雕题、牂牁、乌浒"之酋长曾参加唐朝在泰山的封禅盛典。北宋时期,黔西、滇东地区以南宁州龙氏最为活跃,自宋太祖乾德以了率先归附,屡率牂牁等部落入朝。据《宋史.蛮夷四》记载,乾德五年(公元967年)至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龙氏共十余次率西南牂牁各部入贡,规模较大的有两次。太平兴国五年(公元980年)夷王龙琼琚遣其子并诸州744人入京贡方物。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龙汉尧再遣1600人贡献马460匹及药物、布帛,宋真宗在崇德殿亲赐冠带,厚赏其使。 唐代,滇东南地区是唐王朝与南诏国互遣使者经过之地,大中、事通年间,南诏进扰唐朝边疆重镇邕州(今南宁)也经过该地区。两宋时期,该地区成为大理国与宋王朝交往的必经之地。据《宋会要辑稿.兵二二之二三》载,绍兴六年(公元1136年)六月四日,广西经略司言:蒲甘国"差王与成、杨贤明等辖象一头、马五百匹,随宋招马效用谭昂前来,见在侬内佐部州驻扎"。可见,南宋时,侬内州(今富宁境)曾是大理来马到横山寨(今广西田东)出售的停歇地。大理国到横山寨卖马,兼搜集汉文书籍《文选五臣注》、《初学记》及医释等书。大理国向宋朝索取的经、史、子、集等书籍要经过滇东南壮族聚居地转动,对汉文化在这些地我的传播有一定促进作用。 随着中央王朝统治的深入,交往的频繁,壮族在保持僚人文化的同时,逐渐少量接收了汉族文化。由广西靖西县壮放博物馆凌树东先生于靖西县旧州圩西布胲村巷崖山发现的摩崖石刻《贡峒清神景记》,文中提到吕纯阳、吕真人是全真道五祖之一的吕洞宾,在此称道家弟.说明中原汉放宗教全真道早在南宋时期就传入靖西县。"该篆刻诗文流畅,权发遣黄充的书写也苍劲典雅,表现出宋时贡峒人的汉语水平。" 与靖西县相邻的云南广南、富宁县当时属邕州管,其受汉文化影响程度与靖西县不相上下。唐代黔西、滇东地区的西赵、东谢、南谢、牂牁等部族,宋代多改为龙、方、张、石、程等汉姓,多使用与宋王朝相同的官名。这说明汉文化在该地区有一定根基。离汉文化中心较远的花角蛮亦仿效宋朝职官系统,设置平章、千户等官职。在汉文化的影响下,壮族先民创造了方块壮字。 三、元明清时期的土司制与府县制 元明时期,中央王朝在壮族地区主要实行土司制度统治。土司制度有别于内地的行政制度,是就原土酋统治的区域设立土司,不变动地方上原有的经济文化体系,不改变原有的政治制度,任命原有的部酋为地方统治者,给以职名,世袭统治地方,并承认领主剥削权,归附中央王朝,保守边疆。元明时的壮族土司有广南西路宣抚司、教化三部长民司、安南长官司、王弄山长官司及几个土舍。明代改广南西路宣抚司为广南府,下设广南府同知和土富州知州仍由土官担任,流官知府极少到任,实权操在土官手中。清代改教化三部、王弄山、安南三长官司设开化府,流官知府也常驻广南,加强统治。 (一)壮族土司 广南西路宣抚 元代的广南西路宣抚司是在宋代特磨道地上设置的,在今云南广南县和富宁县地。唐时其称是否为特磨道,没有成文记载。开元年间,张九龄的《敕安南首领爨仁哲书》中即有"佰子首领阿迪"。阿迪统领之部当在滇东南地区,属安南都护府,后来南诏国强大,这一地方隶属于南诏,以后隶属大理国。在庆历、皇祜年间(公元1041-1054年),特磨道主是侬夏诚。侬智高母阿侬曾改嫁与侬丰诚弟侬夏卿为妻,后侬智高兵败西走大理,其母阿侬与其弟侬智光,其子侬继封、侬继明守于特磨道苇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四十五载,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五月,宋朝"以邕州延众寨为富州(富宁)",这说明最迟在元丰七年已从大理转属宋朝的疆域,宋于其地改寨设州。公元1276年(至元十三年),阿里海牙至静江(今桂林)招降广南西路(今广西)所属各州。阿是城海牙认为"静江民易叛,不重刑之,则广西诸蛮州不服,因悉坑之" 。而在云南为平章的寒典赤.赡思丁对少数民族的反抗比较宽容,特别是对罗盘甸叛乱的处理深得人心。"由是西南诸彝翕然款服。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遣使赍檄,招诱广南溪洞侬士贵及左江李维屏、右江岑从威二千人皆来纳款。" 《蒙兀儿史记.史格传》载:"溪洞诸蛮避阿里涨牙之虐,特磨道土官农士贵,帅知那寡州侬天成、阿吉州农昌成、上林州侬道贤及其他州县三十有七,户十万,越境纳款于云南行省。"云南地省于其地设广南西道左右江宣抚司。后为湖广行少与云南行省发生争执,所以,分左右两江流域之地属湖广,特磨道属云南,设广南西路宣抚司。原侬氏土官农士贵、农士富兄弟相沿而下,会广南西路宣抚司宣抚使。《无史.地理志》载:"广南西路宣抚司……旧领路城、上林、罗佐、安宁、富州。"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傅友协、沐英平一云南元朝残余势力,统一云南,广南西路宣抚使侬郎金归附。明改广南西路宣抚司为广南府,授侬郎金为广南府同知。侬氏由土司变成土官。 教化三部长官司 《明一统志.临安府》载:"经三部长官司,在府城东南三百五十里,元为强现三部,隶临安等处宣慰司,后为强现四部,本朝改长官司,隶本府。"教化三部长官司故地在今文山城西,管辖相当于清代的开化府辖境。乾隆《开化府志》、道光《云南志钞》诸籍所记,教化三部长官司即八寨(又名阿雅,驻今马关县八寨镇)、枯木(今文山县古木乡)、教化(今文山县城西皎花山)。他们的长官都是龙海基的后裔。龙涨基是吴人(今浙江一带),北宋时流寓文山地区,皇祜年间(公元1052年)广源州蛮侬智高起兵反抗宋朝压迫,宋朝派宣徽南院使狄青征讨,龙海基为官军乡导有功,又为当地少数民族群众所信服,于是变其服,易其俗,成为这些地区的土酋。这时维摩(今砚山县维摩乡)、王弄(今文山城西老回龙乡)、安南(今蒙自老寨)等地方土酋皆从属于龙海基。宋代,龙氏共传10世,依次是:龙海基、龙基雅、老穆、穆等、等根、南诏、绍补、补亚、宏建、建能。元平悉云南诸路以后,继续任用龙建能为土司,领有大理国旧疆牙车部、强现部和教化部。元代龙氏传8世,即龙建能、龙股宗、龙宗门、龙门鼓、龙者党、龙党吴、龙者纳、龙者宁。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傅友德、沐英平云南,龙者宁投诚归附,在龙氏领地内设长官司,以龙者宁为长官。明代从龙者宁至龙敬共传8世,依次是:龙者宁、龙宜、龙保、龙蛟、龙彻、龙古、龙凤翔、龙敬。经敬时龙氏宗支繁衍,龙敬生有三子,长子龙胜安领阿雅,次子龙德胜领教化,季子龙胜全领枯木,均为副长官。 明末交趾入犯边境,诸长官四处逃散,教化三部无主抚司,明政府发任张泽主管其地。张泽死后,教化司权归经德胜,龙德胜昌姓张,传张长寿。天启《滇志》卷三十载:"……传至张泽未袭,土舍张德胜用事,子张明听袭。"《清史稿.土司三.云南临安府》载:"教化三部长官司副长官,清顺治十六年,副长官龙升归附,仍以张长寿为名,许之,授世职。"由以上记载我们可以看出教化司之权力曾一度落入张氏之手,后经龙德且昌充张姓,才把这一权力夺回。天启《滇志》所说的张明就是乾隆《开化府志》、道光《云南志钞》所说的张长寿,亦即《清史稿》中的龙升。枯木副长官龙胜全,传至龙元庆,附从宁州(今华宁县)土官禄昌贤造反,被清军所杀。《清史稿.土司三》载:"康熙四年,附王禄(即王朔、禄昌贤)叛,诛之,以其地为开化府,设流官。"教化三部之一的八寨副长官司,于永乐十二年(公元1414年)置,首任长官名字不详。嘉靖十四年(公元1809年)经胜安袭职,传至龙上登。明末阿迷(今开远)州土酋万氏勾结枯木土舍龙元祚发兵芳龙上登,龙上登率妻儿逃奔交趾,染瘴而死,地被万氏吞并。 王弄山长官司与安南长官司 元亡明兴,王弄山长官司(今文山城西老回龙乡)土司阿额投诚,洪武中授副长官。传阿乍、乌珀、乌志得、乌腾凤、乌高举5世。乌高举之的一蹶不振。乾隆《开化府志》说其"不知所终"。万历三十八年(公元1610年)王弄山所属沙人部落首领沙伏城之子沙源因所属部兵奏命征调立战功,当事者委以副长官事。 元代在阿棘蛮所属之地设舍资千户(今蒙自老寨),由于该地接近交趾,改名为安南道防送军千户所。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傣族土司那由归附,明朝授其为副长官,掌管该地。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蒙自土舍禄氏兄弟为争袭而动干戈,安南长官那代参与其事,朝廷听到后,改安南长官司为新安守御千户所。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交趾入犯边境,王弄山副长官沙源"擒交南伪胜智候,生获阮文美等"。万历国上十八年(公元1620年)建水不法土官勾结交趾屡次举兵侵扰边境,攻破了五邦等地,王弄山沙源再次率兵堵截,斩交趾伪候伯二人,因此,"巡抚以安南长官司废墟并之"。至此,沙源已据了安南和王弄山两长官司之地。道光《云南志钞》卷八载:"沙源骁勇,有将才。"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交趾拥兵数万犯边,边疆八营阵于龙古,沙源从间道破其中,俘斩甚多。当事嘉其有功,,为奏请安南司印。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沙源"受命掌安南司印。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沙源"受命掌安南旧印,世袭长官司长官"。在明末势衰交趾屡犯边境的怀况下,沙源奋然而起,绥靖边疆,谨守疆域,频频击败侵略者,为捍卫祖国疆土立下了不朽功勋,沙源不愧为边防一柱石。紧接着沙源随征东种、水西、马龙山等处,全云南称首功,累加至宣抚使,所率之兵号为"沙兵"。邻境的蒙自土目何启龙强占新现(今屏边县境),为非作歹,沙源"以计灭之",统管其地。至此,临安府内诸土司尽败之,惟沙氏独占鳌头。天启三年(公元1623年)贵州乌撒土酋安氏、水西奢联合东川、沾益、武定等土酋共同起兵攻滇,滇内一时烽起,沙源奉调出征。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乌撒安效良作乱,兵攻沾益城(今曲靖沾益),"沙源急公赴义,出兵三百,自备粮饷,协守城池,在土司中尤未易得"。这次出片,沙源所向披靡,嵩明一役,大破安效良兵,嵩明人因此立祠纪念,沙源也由此升任一级。当时的云南发抚闵洪学在是年六月奏题中说:"沙源一忠自矢,百战无前,西南土司中之杰出者,应升长官司为安南宣抚司(秩从四品),铸给印信,子孙世袭,源仍加宣慰司(秩从三品),以示特优。"不久,明朝中央批复同意升安南长官司(秩从六品)为安南宣抚司,沙源长宣慰使。沙源有三子,长子沙定海、次子沙定汉、季子沙定洲。沙泊死后,由沙定海袭宣抚使一职。 安南宣抚司长官沙源与普名声从征著名,互为邻居,素相往来。普名声死后,万工"赘沙源季子定洲为婿"。沙定洲入赘万氏,并暗地杀害普名声与万氏之子服远,据有其地。此后,沙定洲兼有安南、阿迷之众,逐渐吞食蒙自邻近诸土州,统管了"自元江,南连交趾,东抵广南,北至广西,绵亘数千里"的广大地域,具有很强的武装力量,"称兵二十万"。 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内地农民起义军领袖李自成攻陷北京,张献忠占领四川。云南沐天波害怕张献忠农民起义军从四川进入云南,次年春天命参将李大贽赴会川(今会理)一带防守。"大贽贪墨,数侵元谋士酋吾必奎地。"吾必奎不能忍受侵欺,于"秋九月据元谋叛,连陷武定、禄丰等城"。沐天波又招其他土司军队协助讨伐吾必奎,沙定洲的军队也在征调之列。沙定洲早已恨透沐氏家族,正准备民吾必奎等土司联合攻打沐府,故"不欲行,出怨言",故意推迟发兵,等他到昆明时,吾必奎已兵败身亡。 沙定洲驻军城外,借机联络与沐天波有矛盾的沐府官吏饶杀之、余锡朋等人,利用他们探听沐府内的虚实,并"阴结都司阮韵嘉、张国用、袁士宏诸人为内应"。一切准备停当后,沙定洲带着亲随入城登沐府,向黔国公辞行,沐天波以"家讳不视事"为借口,拒绝接见。沙定洲以兵事不宜拖延为由,"率众噪而入,焚劫其府。"沐天波闻讯,吓得从暗道逃之夭夭。当时宁州土官禄永命、石屏土官龙在田因奉调征吾必奎刚还兵至省城,禄永命率众与沙兵展开巷战。随从官周鼎规劝总兵官留在省城组织官军、士兵反击,但是沐天波已是"满眼皆贼",将周鼎杀死,逃往楚雄。沐天波的母亲陈氏、妻焦氏逃至城北普吉村的金井庵举火自焚而亡。禄永命、龙在田返归故里。沙定州"尽得沐氏所有,盘踞省城"。沙定州住云南巡抚吴兆元,恳请吴兆元题请朝廷,求代替沐天波镇守云南。并从禄丰请来闲居在家的大学士王锡衮筹办贡院,发布文书号召云南各府、州、县官吏听从指挥。沙定洲的下属分兵出陆凉、平夷(今富源)等地,整个云南为之震动。清顺治六年(公元1649年)沙定洲被李定国击败。 维摩州土舍龙氏、沈氏 维摩州,在今砚山县北部至邱北县一带。南诏时期为惠么部,大理国时为维摩千户所,元置维摩州,属广西府(今泸西县)。《元混一方舆胜览》说:"维摩,蛮名惠么部。初立千户所,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改为管军总把,隶广西路。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置维摩州。"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广西改府,维摩州属广西府。明初授龙氏为维摩州土舍,传龙金、龙方。明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交趾兵入犯维摩,调富州土官沈启后氏御,屡著战功,"遂令驻维摩师宗六诏法土安地方"。嘉靖三十七年(公元1558年)交趾再次入犯弥勒、维摩、师宗等处,沈开先"出奇取胜",次上,云南"抚司叙功题请,赐以维摩州催王里土官印信,督催师宗水下三乡"。沈氏为维摩州土舍共传9任,依次为沈启后、沈开先、沈游龙、沈札、沈忠、沈应麟、沈兆麟参与其事,官守讨平之后,设开化府。维摩州改属开化府。康熙二十年(公元1681年),清荡平吴三桂的叛乱,沈锡麟投诚,复授土舍之职。沈锡麟死后,该职废除。 牛羊土舍侬氏 牛羊寨土舍侬氏,其地在今云南文山州西畴县老街镇。乾隆《开化府志》卷五载:"明时属教化司龙氏地,后龙工虐害,土人不堪,因附广南闲舍侬金贵。"管辖范围包括今西畴县老街镇、牛塘子,麻栗坡县羊皮寨及董干区等地。民国《新编麻栗坡特别区地志资料》载:"董干第六区,在地原为开化府安平厅东安里,此地多属苗倮、濮类,民族无官没教,该地土著各类人相与会约,恭请同侬土司分枝一部分来治理一切,清咸丰同治时始改土归流。"牛羊寨木舍一职共传6任,即侬金贵、侬继武、侬得功、侬万钟、侬得爵。清初侬宗武投诚,授予敌堵安南都司职。康熙十三年(公元1673年)附从吴三桂叛乱,都司职被削去,其遗裔仍然统辖麻栗坡县的部分地区。 (二)广南府、广西府、开化府的设置 广南府 广南,元代为广西路宣抚司,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十一月改置广南府,直到清末未变。起先广南东北的罗佐州和西南的安宁州为广南辖地,后来划归他府,广南府仅领土富州。崇祯六年(公元1633年)分广西上林长官司(今西林)地入广南府。明代的广南府"东界广西之泗城州(今凌云)一百二十里,南界古器野六十里,西界维摩州(今砚山维摩乡)五十里,北界曲靖府罗平州(今罗平县)四百里。编里六,东二百里为富州(今富宁),编里四,自府至省八百五十里" 。明代的广南府设知府、土同知、照磨、通判、经历等官员。 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风化,平狱讼,均赋役,以教养百姓",由流官充任。因广南地处僻壤,流民知府多据省垣,或避瘴临安(今建水),亲临者极少。明代史书有记载的知府有王道广和廖铉两人。王道广,番禺人,隆庆时任广南知府,执政时"廉静不扰",获得汉人及当地各民族的拥护。清代的广南知府为数众多。 土同知一人,由侬氏世袭,管理有关广南各少烽民族之行政、狱诉、贡赋等。第一任土同知是侬郎金,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天兵(明军)南下归附,授土同知",以后一般由嫡长子袭职。手续是一旦土官去世,应袭者出示具亲供册,说明其谱纱是正宗的以及应袭者之特征,以后经省总督、吏部查验宗支簿,邻近官吏证明,然后由明皇帝颁发诏书。若无嫡子或嫡长子无能继位,则由其兄弟摄政。若无嫡兄弟则由庶出弟兄袭。若无庶出兄弟则由堂叔伯或堂弟兄袭职。明代土同知中,嫡史弟摄政、袭职者有3例,即八世侬印富、十世侬仕獬摄政,十三世侬文举由四门舍目推举授同知职。七世侬良则为庶出袭职。 明代的广南,因"道险多瘴",流官大多驻扎省城,或避瘴临安(今建水),遥领衔名而已,知府履任者极少。广南府的实权把持在侬氏土官手中,侬氏的官阶虽经几度升降,但在广南府政治舞台上始终把住知府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位置。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侬郎金因 贞佑反叛朝廷,受牵连降为通判。成祖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侬郎举因从征有功升为同知。崇祯十一年(公元1638年)侬绍周升授土知府。自侬郎金鱼对侬鹏,共历14任,其中土知'通判各一任,余者为土同知。他们依次是侬郎金、侬郎举、侬印祖、侬俊、侬良、侬印富、侬仕英、侬仕獬、侬文亮、侬承恩、侬文举、侬应祖、侬绍周、侬鹏。 清朝平滇仍设广南为府。道光《广南府志》卷一载:"顺治十六年(公元1660年)七省经略洪承畴率师定云南仍设广南为府。×侬鹏赴军前投顺,沈昆常投授世职,土富州仍为土知州。"顺治十八年(公元1662年),添设流官知府,授侬氏土同知职。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裁广西府的维摩州,以其地归广南府。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添设宝宁县,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议改府为直隶厅,裁宝宁且,设照磨,一年后又恢复府县。广南府治宝宁县(今广南县城),"东西广六百五十里,南北袤七百二十里"。 清代土同知职仍同侬氏充任,管理统治广南府内各少数民族。清至民国的侬氏土同知从十六世祖侬鹏始,至民国14年(1925年)侬鼎和袭职(第二十七世祖)共传13任。据广南土同知《报历代顶辈相传亲供图居址疆界清册》、道光《云南志钞》、《新纂云南通志》诸籍记载,清至民国广南土同知的任职顺序依次是侬鹏、侬绳武、侬振裔、侬毓荣、侬世昌、侬世熙、侬兆桂、侬茂先、侬鼎铭、侬鼎和。 土富州 土富州在今云南省富宁县境内,宋代属特磨道,元属广南西道宣抚司,境内有富州(今富宁县城)、安宁州(今富宁里达、睦伦一带)、罗佐州(今皈朝至剥隘一带),沈郎先为安宁、富州土官。明洪武年间,土官沈永秀令通事何容等至云南西平候(沐英)处送款,投诚归附,沐英"给以文书,令守州土",从此沈氏世袭土知州一职,领有富州地。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建富州城,清代称普厅(今富宁县城)。为便于统治,明朝废安宇州和罗佐州,其地并入富州。万历年间,沈明通承袭土知州,贪污腐化,天启年间,普厅哨酋李天保起兵反抗,至崇祯时,普厅被李天保所据,沈明通移治于皈朝(今皈朝镇后州村)。明代最后一个土富州知州是沈昆常,于崇祯年间承袭,清军平滇后,投诚缴印。从现存的沈氏族谱来看,明代,共有20任土知州,依次是沈永秀、沈大忠、沈弦经、沈政、沈善、沈继、沈汉录、沈通神、沈总、沈宣、沈福、沈富、沈善、沈继、沈汉录、沈通神、沈锐、沈世禄、沈得圆、沈明通、沈昆常。 明代的土富州设知州一、同知一(万历四十一年题裁)、吏目一,下设地方封邑机构。边远要地设哨,有普厅、花架、洪邦、板仑、架街、归朝、田蓬、普梅、阿用等9哨。哨设布苏官,仍世袭,还有兵防。在地方上设夕,有剥隘、白蛾、坡戈、坡怀、者仪、者宁、那良、那南、那瓜、蜡山、百江、板平、者桑、百部、沁村、鸟落、西宁、安定等18夕。夕设布斗、村设伙头等土目,俱由当地土民担任。 清代的富宁县仍由沈氏土官统治。土知州共传8任,依次是沈昆常、沈肇乾、沈灿、沈毓荣、沈佩与、沈定坤、沈怀谦。 广西府 元朝对西南番所居的西部沿边地带已有固定的设治,《元史·地理志》载:"罗雄州(今云南罗平县境),与溪洞蛮僚接壤,历代未置郡,夷史其地为塔敝纳夷甸,谷曰罗雄。……宪宗国年(公元1254年)内附,七年隶摩千户,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割夜苴部为罗雄州,隶曲靖路。"即罗雄各云南行省下辖的曲靖路,今云南师宗县,元朝以前以僚族为主,后为逐渐成为 蛮的势力范围,元朝于其地设立师宗州,隶属云南行省的广西路。《元中史·地理志》说:"师宗州,在路之东南。昔蛮逐僚等居之,其后师过部据匿弄甸,故名师宗部。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立为千户,十八年复为民,二十七年为州。"明代在广西咱设置广西府。《明史稿·列传》一百八十七载:"洪武十六(公元1383年)平云南,广西来归附,四月以上官普德权署广西府事,二十年,广西知府普德、弥勒州州赤善、师宗州知州阿的各遣人贡马,诏赐文绮、钞锭。"明代的广西府(治今泸西)辖师宗州、弥勒州和维摩州等地。 清初,仍设广西府,领师宗、弥勒、维摩3州及18寨所。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裁维摩州设三乡县,九年省入师宗州,裁18寨所附弥勒。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称通判驻五槽。八年(公元1730年)师宗州增设州同,驻旧三乡县(今邱北)。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降府为州,直隶迤东巡道,并降师宗、纱勒州为县,五槽通判为州羊,邱北州同为县丞,并属于州。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升邱北县丞为正县。 开化府 清军进入云南后,滇西南、滇南各族在李定国的团结下抗清,滇中、滇东、滇东南等地的彝、壮等族亦起而抗击清军的残酷镇压。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新兴(今玉溪)土官王耀祖联络宁州(今华宁)土官禄昌贤,以拥护沐天波之孙神保为名相号召,习峨(今峨山)、石屏、蒙自、路南、陆良、弥勒、维摩(今砚山北)、王弄山(今文山西部)、教化(今文山县中部)、纳楼(今建水南部至地阳一带)等地的土官和各少数民族一齐响应,众至万,占领了新兴蒙自习峨、宁州、易门、昆明、晋宁、三泊(今安宁西南)、建水、弥勒、石屏、河西、师宗的大部分地区,直攻省城,全云南为之震动。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底,清朝平定了滇南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以教化三部、王弄山、安南三长官司地置开化府。道光《云南志钞》卷一载:"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平土贼王朔等,以教化、王弄、安南三长官司地置开化府,属云南布政司。八年(公元1669年),分广西府之维摩州地益之。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置文山县附郭,领县一,隶迤东巡道。"开化府下辖开化、王弄、安南、永平、东安、乐农、江那、逢春8里。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设文山县为开化府治,并添设马白同知。嘉庆二十五年(公元1820年)改马白同知为安平厅。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增设江那县丞。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置麻栗坡副督办。清时的开化府辖地,括现在的文山、西畴、马关、麻栗坡、砚山5县和红河州的屏边、河口2县及蒙自县、金平县的部分乡,"东西1224里,南北袤315里。 四、改土归流及其对壮族文化的影响 (一)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即废除少数民族地区中的世袭土官,改为由封建中央直接委派而定期轮换的流官。封建朝廷推行土司制度,不是政治目的,只能说是一种政治手段,是企图通过暂时的羁縻来达到封建大一的目的。明代,由于"彼在姓相擅,世积威约",暂时设置一些土,有利于朝廷统治,遇有可乘之机,便废土改流。云南壮族地区在元代,大部分地区实行土司制度。随着壮族(公元1382年)十一月改广南西路宣抚司为府,设流官知府,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以土官侬郎金为同知。实际上,当时流官知府避瘴临安(今建水),土同知掌府印,是实际上的权力拥有者。崇祯十一年(公元1639年)土同知侬绍周升授土 知府,废流复土。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2年)广南府又添设流官知府,侬鹏袭任土同知。有明一朝,广南府属的土富州一向实行土官统治,流官之势力尚未到达。 临安府的壮族土司地区,因地与交趾接壤,边患屡屡发生,明王朝从稳定边疆着想,未曾动摇该地土司。明末安南长官司沙定洲举义被镇压后,壮族地区之土司受到极大震动。清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爆发了波澜壮阔的滇南各民族大起义,教化、王弄山、安南等长官司及牛羊、新现、八寨、古木、维摩、陆安等土舍积极响应反抗清政府暴政的斗争。起义失败后,王弄山长官司王朔自焚身死,教化、安南长官司遭到镇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清政府以教化、王弄、安南、八寨等地设置开化府,开始了清代的改土归流。维摩乡土舍沈应麟、牛羊寨侬宗武向清朝投诚,势力被保存,维摩土舍传至沈锡麟。侬宗武投诚后,"当事令抵御交趾,授都司职,传子万钟,万钟传子得爵"。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吴三桂叛乱,侬得爵、沈锡麟参与其事。吴逆被清政府镇压后,侬得爵"职除",牛羊寨土舍从此结束了。沈锡麟因能看风使舵,较识时务,得到升赏。在吴逆作乱过程中,汉官周应龙倒戈杀吴兵,立下战功,清政府授周应龙世袭土经历。清代开化府内的土官仅存周应龙一家。 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清政府委任鄂尔泰为云南巡抚兼总督事,改土归流进一步全面展开。由于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大部分地区尚未进入封建地主经济时期,清王朝的统治亦不够深入,边疆地区全部与内地一道完成改土归流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鄂尔泰提出,以澜沧江为界,"江内宜流不宜土,江外宜土不宜流",改土归流仅在澜沧江以东地区进行。鄂尔泰并且提出改土归流的具体方法是:"计擒为上,兵剿次之;令其自守为上,勒献次之。"至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清政府宣布"江内地全改流",清初的改土归流高潮到此结束。在这个阶段的改流过程中,废除土司之多,新设流官之众,涉及地区和民族之广,都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被改流地区土司势力受到严重挫伤。广南府土同知侬氏、富州土知州沈氏各愿向朝廷岁增粮二三千石,并自愿捐款建府州城垣,以此来取得朝廷的宽佑。尽管如此,雍正八年(公元1730)沈氏第十七代土知州沈肇以罪被朝廷革职。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富州添设汉官,名曰广南府分防普厅塘经历,简称普厅。清末,在云南境内,土知州这一级仅存四个,富州便是其中之一。 明代对广南府的改流是极不成功的,只是初步打破土司一统天下的局面,确立了土流并治的统治形式而已,直到清光年间广南府之居民还是以少数民族为主,汉人较少。流官知府管汉民,土同知和富州土知州管理各少数民族。道光《广南府志》卷二载:"广南夷民归土同知、土富州管辖,土同知辖三十二营……土富州辖四哨十八夕……两土官地方凡有外省徙居之火则由宝宁县签派,乡约保证稽查约束……"清代自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年)至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屡次对广南府耕地进行核查,最多不过六十余顷,较之大理府一万余顷,澄江府五千余顷,相差上百倍。这说明清代广南府土官势力仍然强大,流官知府不过备位,未能深入其地详细丈量,绝大部分土地仍属土官所有。延至民国元年(1912年),侬氏土官改为广南世袭土丞,民国21年(1932年),侬鼎铭死后,因无子嗣,奉令废除,广南侬土官的统治才算了结。1937年又恢复了几个月土官,这次只是确定侬铸九(侬鼎和)和土丞,拨给几个士兵,穿制服为侬家守卫收租。土官管一些田庄,不再有行政权力了。 康熙年间对开化府内土司的改流是云南省清代改土归流的开始,较为成功,但改流后的开化府在一定程度上还保留着土司制度的残余。乾隆《开化府志》卷二载:"先是开化设府,因教化、王弄、安南三长官司地暨牛、新现、八寨、古木、维摩、陆安等处编为八里。改教化司为开化里,安南司为安南里,王弄司为王弄里,八寨司为永平里,牛羊司为东安里,陆安、新一为乐农里,维摩为江那里,古木司为逢春里,皆以土司裔催征该里钱里,维摩为江那里,古木司为逢春里,皆以土司苗裔征该里钱粮赴府完纳。"就是说,不仅开化府下的政区仍沿袭其旧,仅名称不同而已,基层统治权也仍掌在土司"苗裔"手中。 清朝末年,由于清政府的黑暗统治,全国政治经济状况日益恶化,阶级矛盾激化,农民战争的烈火燃遍全国。在声势浩大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推动下,富州各族人民不堪土官的剥削,铤而走险,起来与反动的统治者作顽强的斗争。光绪十二年(1886年)壮族韦明才(富宁县白油乡谷里村人)据大南山起义,攻入州署,烧土官衙门,沈定坤父子妻儿仓皇逃走。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壮祚温大林(富州人)又据王老山起义。这两次起义沉重地打击了沈氏土官的统治基础,加速了土富州改土归流的进程。 从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置汉族官吏开始,封建王朝对富州沈氏土官采取政治上限制、军事上控制、经济上削弱等一系列措施,但改流的时机一直未能成熟。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三月,云南巡抚丁振铎向朝廷上奏说:"广南府属土富州地方迭出劫案,民不聊生,请改流,添设通判、知事,并将普厅塘裁去,以资治理。"次年沈定坤退位,任王正雅(湖南人)为富州通判,富州结束了长达600余上的土官统治。 (二)改土归流对壮族文化的影响 土司制度源于羁縻制,从元代至明代臻于完善并进入全盛时期。这一制度对稳定边疆和壮族文化的保存起过积极作用,但到明中叶以后,其腐朽性暴露日益明显,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甚至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改土归流势在必行。云南壮族地区改土归流始于明代,经清代至民国结束,经历了近五个世纪的漫长过程。改土归流 对封建农奴制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领域的变革,客观上推动了壮族社会文化的发展进步。 首先,改土归流使壮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得以较稳步健康发展。土司或土官的封建割据以及相互攻伐混战,不仅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力,给人民带来深重灾难,且严重阻碍壮族各地区政治、经济 文化的联系。改土归流,废除土司统治制度,各府县同流官当政,层层隶属,总地中央王朝,使壮族地区直接纳入中央王朝的行政范围,政治、经济制度与内地逐步趋于统一,打破原来的领主割据状态,使壮族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联系得以加强,消除了土司或土官互相攻伐的混战局面,稳定了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使壮放和人民有了一个比较安定的社会环境安心生产,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得到较为稳步健康地发展。 其次,经过改土归流,壮族地区设置府县制,政治制度与内地汉族地区趋于一致,这就为大批汉人进入壮族地区提供了政治条件。在土司时代,汉人要进入壮族地区,自然要受制于土司,因而而生畏,不敢贸然深入。府县制,改由流官主政,汉人因而自由出入 壮族地区。明代开始,汉人有一定规模地进入壮区。民国《马关县志》卷二载:"按马关辖境原属蛮部,本无汉放,自明代沐英镇滇,其部散居各县,汉人足迹此为嚆矣。"清乾隆、嘉庆、道光时期,汉放移民纷纷汉入云南东南部、南部和西南边疆。滇东广南府和开化府是汉放移民较多的地区。到清末,汉族人口上升到滇东南壮族聚居区的第一位,基本上形成了近现代壮汉各民族共同杂居的局面。以文山县为例,清初的文山县括民国年间划出的屏边县和砚山县的大部分,至民国文山县辖区仅为清末开化、乐农两里和安南、王弄两里的大部分。这时期汉人已扩散到文山县的四面八方,人口接近总人口的一半,除集中在文山城和马塘、平坝、小街、新街、乐农、德厚、红甸等主要集镇外,有一部分到有林有水的山区半山区去开垦。西部和南部的平坝、新街、小街大片清代以前很少有人烟的地方,这时已布满了汉族村寨。汉族在农村独居寨增加到102个,占各民族独居寨的34.8%,占总寨数的12.9%,比清初只占独居寨3.5%和占总村寨数2.8%,上升了31.3%和10.1%。汉族与各民族杂居的村寨共453个,占杂居村寨的92.8%,占全县总村寨的58%。全县有汉族居住的村寨达555个,占全县总村寨数的71%。凡有地可开,有业可就,有利可图,不管坝区、山区都有汉族族去落籍。汉族人口和居住村寨已跃升为文山县第一位。人是文化传播和接受的主体,大批汉人进入壮族聚居区,为壮汉文化的交流奠定了基础。 第三,改土归流,改变了由土司或土官垄断政治、经济和特权的局面,使非官族的其他社会阶层获得了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的机会。改土归流前接受汉文化教育的机会为土司或土官子弟专有。改土归流后,在府县有学宫、书院,在村寨有义学和私塾,以习汉文化为内容的这校遍及壮族城乡,使大批非官族的壮族子弟有受教育的机会。今文山州西部以壮族为主的各民族地区。在明代分属十多家较小 壮族和其他民族的土司,而总隶属于临安府(今建水)。清初这些土司一齐改流,从临安府分出设开化府(驻文山县),当年就"初设府学" 。《清史稿.地理志》说:广南府,"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改流官"。其实,广南府明初已改流,但流官知府 能入其境,土同知控制地方,顺治十八年流官知府方才履任,于是"建学校,置弟子员",此后到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又陆续建了3所书院。 当然,改土归流对壮族文化也有负面影响。比如,部分流官对笔的种种称谓均一律加上犬旁,侮其为"人如禽兽",进行赤裸裸的人身攻击。对壮族的风俗习惯、文化特点,因"与华迥异",多被流官政府斥为"伤风败俗"而禁革,以推行大一统的"夷华同风"。以歌会为例,壮族自古以来酷爱唱歌,以歌代言,每年定期举行歌会,这本来是良风佳俗,无可非议。但是,明清以来竟遭禁革。如在广南"每 岁清明前后数日,村人订期会于博濑(在剥隘下数里)"举行歌会,当时的流官认为此为"夷俗非礼之礼矣……殊非雅俗,永宜禁止"。 对壮族的语言,主往被污为"鸟言兽语",百般歧视。这种民族歧视政策使壮族的民族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使壮族的民族意识在压抑中成长,扭曲变形。部分壮族开始伪造家谱,将其先祖列入汉族之宗。有的说先祖从南京柳树湾或内地其他地方来,更有甚者,附会攀亲,韦姓说成韩信之后,说姓刘成刘植之后。这其中当然有壮族"敬慕华人"所至,最主要的是由于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原因,壮族的文化特点遭到非难,民族意识的发展受到严重挫伤,因而形成的民族自卑心理的体现。 第二节 明清时期壮汉文化交流的方式 一、 流官――汉文化的倡导 改土归流后壮族地区的主要官员多由流官担任,这些流官均来自内地汉文化较发达的地区。如清代广南知府89人,他们的籍贯如附表I。这些流官在多正式接受过儒学教育,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清代广南知府接受教育的状况如附表II。这批流官以儒家思想为指导思想,本着引导壮族子弟"学为忠臣,学为孝子,学为正人君子义夫烈妇"的宗旨,把培养一批明了儒家言、行、忠、信、仁、义、礼、智等行为规范的人才为目标,所以,在壮族地区"兴学校,渐风化"成为他们为政的当务之急。如茹仪凤?quot;宛平人,监生,康熙四十三年任府事。因时制宜,请开学校,捐建黉宫,设义学。" 王显绪,"山东福山县进士,乾隆二十七年任……课农桑,建青连书院,亲为课读,分俸以资膏火,每夜巡行门巷,闻读书声即叩扉入,奖励训诲,贫者给末油,有荒情者委曲开悟,并谕文勉令力学,请诸大史以名进士朱公阳为县令,蔡公馨为教授,同心培养,由是文教渐开,四民乐业。"傅应奎,"号清渠,河南汝宁人,举人。乾隆五十九年署府事……初莅任即捐俸修大成殿,新建仓圣名宦节孝三祠与莲峰书院,延师教读,时为之讲,贯孜孜不倦。"通过流官们的倡导,儒学教育机构的设立,有更多的壮族子弟接受教育。因此,清代中叶以后,壮族人民的思想观念和社会面貌发生较大变化。 二、汉族移民――壮汉文化交流的主体 (一)汉族移民 自明末清初起,汉放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大量移居云南壮族地区,并在壮族地区繁衍生息,人数为之大增。 明代以前,汉族进入壮区多系被动的原因,汉军前来屯戍,犯人放逐"极边",难民流落壮乡。这些被动进入壮区的汉族人口较少,加上或因战事而亡,或因不服水土而丧生,幸存者亦少得安生,甚至连娶妻育子也成为难事,因而生齿不繁、人物不旺。清代以后的情况则大不相同,除了屯军汉民、流犯而外,更有大量的汉族农民、商人、手工业工匠进入壮区,而且成为移民的主体部分。 农民 清初,云南靠内地地区平坝、河谷,甚至山区之土地均已被开垦,土著及外来人口已遍布。乾、嘉、道时期,汉族称民纷纷流入云南东南部、南部和西南边疆,滇东南的开化府和广南府是汉族移民较多的地区。清代,云南壮族聚居区,还有大征土地尚待开发,汉放地区人多地少,人满为患,故而壮区是汉族农民向外垦殖的理想之地。道光《威远厅志》卷三附引云贵总督奏疏说:"云南地方辽阔,深山密箐未经开垦之区,多有湖南、湖北、四川、贵州穷民往搭寮棚居住。此等流民于开化、广南、普洱三府为最多。"这些移民大多从事开荒种地,"其凭山结屋,依寨架房,开挖荒土或租佃耕种"。汉族移民的数量是可观的,据开化府知府魏襄、广南知府施道生禀称,"开化府辖安平、文山,广南所辖宝宁等属,因多旷地,川、楚、黔、粤男妇流民迁居垦种,以资生计,其来已久。……开化所属安平、文山等处现计客户流民共二万四千余户,广南所属宝宁、土富州等处,现计客户流民共二万四千余户。"近以上所述,每户以4人计,开化、广南两府之移民在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已达22.4万人。远道进入云南壮区的汉族和农民以湖南、湖北、四川、贵州、广东人最多,也有江西、福建等地的汉人。道光《广南府志》卷二说:"广南向止夷户不过蛮们沙侬耳,今国家承平日久,直省生齿尤繁,楚、蜀、黔、粤之民携挈妻孥,风餐露宿而来,视瘴乡如乐土……"最后进一区的汉放称民当数贵州人。由于平坝与河谷地区已被壮人及早期移入的汉人开垦,移居的贵州人多居山头。民国《广南县南稿本》经五册说:"迨至嘉道以降,黔省农民大量流入,于时垦殖之山地,数已渐增。黔省农民无安身之所,分向干瘠之山,辟草莱以立村落,斩荆棘以新地,自成系统,不相错居。至于今日,贵州人之占蹼一般人常道。" 商人和手工业工匠 清代移居壮区的汉人中,商人和手工工匠是仅次于农民的又一主力军。壮区工商业各来落后,至清代,壮民畏商、贱商、不精匠艺是极为普遍之现象。汉放商人和手工工匠看准机遇,进入壮区经营工商业以求发展。业商者或挑担串寨,亦销亦购,获利颇易;或落籍城镇圩场,投资开店,获利更为丰厚。业工匠者,或走村串寨,或落籍街镇,靠金、木、石、泥等技艺营生,可过小康生活。广东、湖南、江西、浙江等汉族工商业者纷纷进一区,滇东南壮区已遍布他们的足迹。民国《马关县志》卷二载:"清康熙改土归流时,内省商贩源源而至,客久成家,乐不思蜀,汉族渐盛。"民国《新编麻栗坡特别区地志资料》说:"麻栗坡汉人占全区十分之四上,江浙两湖籍者,喜住平原地带,其职业不一,土农工商均有之。"1919-1940年,广南县城从事各行业商业活动的店计35家,其中广东人3家,四川人7家,江西人4家,开化人1家,广南人20家。这些外来商人,为了相互关照,谋求生活,联系同乡情谊,自乾隆以后,先后在广南府城建起广东会馆、江西会馆、三楚会馆、川黔会馆、湖南会馆等。在开化府城从事商业活动的外省人有经营花纱百货的四川人、经营烟丝的广东人、从事屠宰的湖南人,在相互竞争中形成了川帮、广帮与湖南帮。滇桂交界的小镇剥隘,是外省商人云集之地,聚集着来自广东、广西、江西、江苏、河南、山东等13省之人,先后建起了粤东、广西、江西3个会馆。 此外,客居壮族地区的外省人还经营矿厂。乾隆年间,江西安福县人彭莲蓬与其侄彭发松、彭发柏跋涉千里而来,在麻姑(今马关县境)开办了矿工达两千多人的金厂。马产的都安铜矿是壮族地区开采较早的矿藏之一,约始于明末,持续数百年。铜矿的兴衰凝聚着外省人的汗水。清初,大兴"文字狱",部分汉族知识分子和有较高名望的大臣,不堪迫害伙同百姓中逃捐抗税、逃荒抗暴者陆续来到都安,以致从事铜矿开采或贸易者多达万余人,包括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西、四川等地之人。 难民、游勇、流犯 明代广南府为安置有罪官员的地方,《明英宗实录》卷八十五说:"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调江西饶州府知府黄通理于云南广南府。先是,通理坐杖人致死,为冤家所诉,逮治,至是遇赦,当还职,上曰:'知府是牧民官,当以勤恤为心,今通理杖人致死,勤恤之心安在,虽遇原例,仍处于边郡,庶暴虐者知所警。'"正统九年(公元1444年)河南按察司检事孔谔也因用刑过暴,贬为广南通判。明末清初,各省农民起义蜂起,加之清兵入关,南明政权南逃入壮族地区以图复明。由于中原鼎沸,内地居民为避乱不远千里迁到滇东南一带定居。李自成军进占北京,崇祯帝自缢于煤山,朱由榔坚复明,在广东肇庆称帝,定国?quot;永历",号封"明桂恭王"。清军进逼肇庆,永历帝西逃,共妹安化郡主年方十六,不愿留降,随兄西奔。清顺治九年(公元1625年)三月途经广南病殁于马蹄井,由壮族人民移尸安葬于太平寨(原名革农寨),立皇姑庙。之后,每年农历四月第一个寅日,全村群众抬着一乘空轿,前呼后拥往马蹄井,由壮族人民移尸安葬于太平寨(原名革农寨),立皇姑庙。之后,每年农历四月第一个寅日,全村群众抬着一乘空轿,前呼后拥往马蹄井迎接皇姑灵魂,谓之接皇姑。邀请附近壮族歌手,当天和夜晚在庙内纵情对歌,直到通宵。无须考证安化郡主是否经过广南,明末一部分明王朝的忠臣顺民逃难到广南是真切存在之事。这些汉人只有隐藏到壮族之中去,才不致被清朝所戮,今太平寨大多数为壮族。清代以后,进入壮区的汉人有一部分是迫于种种社会原因而来的难民、散兵游勇、流犯。道光《威远厅志》卷三说?quot;……前因开化边外,越南土目内讧,沿边各寨即以保甲互联土著,流民绝无处匪混匿,惟流民之在开化府等处既多,则平时查难容懈,忽而续来之人,尤须查志节,经臣等饬令留心驭束,并防无业游匪毋许潜入,客留在案。倘入山搭棚垦荒之民,任其纷纷杂处,稽查不严,即难免无奸匪混迹之事。"中法战争结束后,朝廷下令遣散对法作战的士卒。于是桂军、滇军、黑旗军等广大官兵瞬时间断绝粮饷,沦为散兵游勇,流落滇东南地区。继而朝廷施以围剿,有幸生存者便在壮区落籍,娶妻育儿,成家立业。民国罗养儒《云南掌故》卷十四载:"在光绪二十五六年间(公元1899-1900年)以宝宁(今广南县城)、富州(今富宁县)、剥隘、皈朝一带游勇最盛。因其老巢在八角山中,既而人势分散, 光绪二十七八年间(公元1901-1902年)竟有不少游匪窜入开化方面。于是安平、文山两属,又遭游匪之祸,而且邱北县治内,亦多游匪出没?quot;这里所讲的游匪大部分是参加抗法作战的士卒。 (二)壮族接受汉族习俗 明清时期,这些来自中原的汉族移民进入壮族地区,为壮汉民族文化的频繁交流、相互吸收提供了便利条件。一方面,在壮、汉民族的共同努力下,壮族地区的许多荒地被开垦,水利设施不断新修,新的生产工具和技术广泛使用,手工业、矿冶业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得到极大提高;另一, 汉文化的影响下,壮族的生活习俗也有了变化。如今壮族家户正堂后墙中央都供有"祖先牌位",其字面内容,右边是"本堂供奉司命灶君福德土地之神位",左边是"某氏堂上历代宗祖考妣之香位",中间为"天地国亲师位"。横批有:"受天之佑""福禄满堂""降尔遐福""自天申之""神光普照""满堂吉庆""金玉满堂"等等。两边还有"意烛能通三界圣,心香可达九重天""香烟飞白鹤,烛影篆金龙""香烟飘渺通玉阙,烛焰辉煌透碧霄""瓶中龙戏水,炉内凤腾香"等等对联。中国自明代以后才有写祖先牌位之习俗,传入壮放地区当在汉族大规模进入壮族地区以后。迄今,更新祖先牌位成为部人壮族人家春节的一个重要内容。 随着汉族人口增多,汉人之年俗礼节也传入壮族地区。民国时的马关县"除夕祭先祖,酒馔必丰,是晚男妇老稚均可共席,谓之团年。卑幼拜尊长谓之辞年,尊长以银钱赐卑幼谓之坟岁钱,一岁之中每逢佳节,远亲近戚以物相馈,谓之节礼。新年元旦,庭堂门户换贴新桃符,张灯结彩,陈时鲜果品于案为清供,铺松叶于地为菌席。……除夕夜午即往井取水以敬祖先神祗,谁先取以为最净必护神享,故争先恐后,屏息急走谓之抢头水。晨鸡既明,满城爆竹声续断不绝,清茶素斋叩拜迎神谓之接天地。是日卑幼拜尊长亲友,街邻往来互贺,并往各庙拈香,百行休业,共赏春光。初二日以牲醴献神谓之打牙?quot; 。 汉族的娱乐方式亦传入壮族地区。"自初三日起,即百戏杂工,游人拥挤,火树银花,鼓乐前导,此龙灯也。抹粉缠头,忸怩情歌,此花灯也。或则飘扬断送,或则旋转翻飞,此中种秋千也。往事重提,忠奸再演此高台戏也。灯火连宵,锣鼓喧阗,金吾不禁,游赏有余……"此等热闹场面一直持续到正月十六日,"十六日燃爆竹拜神谓之送年,新年既完,百行开业。"总之,至清末,壮族的"风俗衣食,悉仿齐民"。 (三)汉人壮化 明清时期滇东南地区,壮放无论在人口数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政治势力等方面均占主导地位,因以人在这个地区自然受到壮文化的熏染,甚至融合于壮人中。民国《广南县南稿本》载:"夷农少,各有分布境域,其与汉民杂居者,而有少数与汉民同俗,多数夷农始终保持其习惯。数百年来,未尝稍变,则汉民反被夷民同化。汉少夷多,而变于夷者亦不免。"改土归流以前进一区的绝大部分汉人已融合于壮族社会中,改土归流后入居的汉人亦有一部分壮化。汉人融合于壮人之中首先从交通要首商业城镇开始。较典型的有广南县 板蚌。板蚌在广南东74公里,是滇桂水路交通道口。明清时商贾去集,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等省商人来往频繁。清末滇桂交通水运冷落,外籍人有的迁出,有的在此定居。今板蚌有75户人家,有黄、陆、李等28个姓氏,绝大部分是外籍人后裔,今均为壮族。富宁剥隘镇的沈、廖、吴、邓关、韦、胡等姨氏是元代以后从广东、广西、浙江、江西、贵州等地行来的商人之后,今均为壮族。 汉人同化于壮族的数量,史籍缺少具体的记载,而在壮放保存的家谱、族谱中,不少发生氏在追述其最早的太祖时,多言来自黄河、长江流域和珠江下游各地。我们剔除其中如韦姓"为韩信的后裔"、农姓"随狄青征蛮而南来"等攀附伪造的成分外,应该承认,确有部分家谱所记为事实。 三、土司朝贡――壮汉文化交流的特殊方式 壮族土司被朝委以官职,对朝廷有了担朝贡的义务,这种朝贡是一种特殊文化交流方式。据《明实录》记载统计,明代,富州土 氏曾4次到京朝贡。富州向明朝入贡之物品以马匹为主,明朝皇帝以钞币等作为赏赐。《明实录》卷二十一载:"宣德元年(公元1426年)九月……已亥,云南广南府通判侬郎举等来朝,贡马。壬子,赐云南广南府土官通家郎举等二十苯人…… 钞、彩由表裹、毡帽、靴有并。"土司在遥远的朝贡往返途中,能耳闻目睹所经之地的衣冠文物、民间同风情,能感受到中原文化。土司在京师逗留期间,皇帝要赐宴招待。宴中,土司能亲身沐化在国家的礼仪规制中,受益匪浅。宴后,土司还可能获得中原地区的钞币等赏赐物品,有时还能参加一些观光应酬活动,这一切使土司受到内地文化的影响,这种影响也随土司带到边疆地区。乾隆《开化府志》卷九记载?quot;明土司龙者宁,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入贡京师,钦赐丝钞锭等物,适五月五日上幸东苑,诸王郡臣以次击射,皇太孙连发皆中,上大喜,曰:'今华夷四集,朕有一言,尔当思对之,曰,万方玉帛风云会。'皇太孙叩头对曰:'一统山河日月明。'上大喜,大宴群臣,命儒臣赋诗尽欢而罢,时经者宁亦在观焉。后者宁回阿雅(今马关八寨),感激圣恩,每年以五月端千日令目把等骑射以南不忘之意,后世子孙习以为常。"土司每次赴京都要带许多贡品,这些贡品是当地土特产,属物态文化。这些特产传到中原,受内地人民喜爱,壮族风情也逐渐为内地人所了解。 第三节 民国时期壮族地区的设治与民国政府对壮族文化的改良 一、民国时期壮族地区的设治 辛亥革命后,结束了清王朝的统治,翻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云南壮族地区的行政区划发生了变化。 广南于1913年废府,改宝宁县为广南县。富州为富州县,1937年(民国26年)改为富宁县。邱北县仍为县级行政区,未变动。 辛亥革命后,曾设立了一些县佐,为县知事的佐理。县佐亦称分县,设于县内要地。云南壮放地区也有助佐的设置,如江那县佐、小维摩县佐、五曹县佐、剥隘县佐等,于30年代被撤销。1933年江发地、小维摩两县合并成立砚山设治局,1935年升为正县。 除县佐以外,民国初期在边远地区还有行政委员的设置。行政委员和设治局长,相当于县一级的行政长官。1912年划文山县换上南区为靖边行政区,设行政委员一员驻大窝子。1914年将安平厅改为马关县,东安里改为普兰行政委员,1920年将普兰行政委员正式设置西畴县。 此外,在边疆地区,还有一种特殊行政组织,即对讯督办,其任务是总理本地区行政、司法、国防、外交等事宜。1886年(光绪十二年)清政府与法国勘定中越边界,建立国界碑,次年将麻栗直以改设省直辖之交涉副督办,民国3年(1914年)改为直辖特别区对讯督办,1933年,改名为麻栗坡对讯特别工。对讯督办的设置,直到1949年后才宣告结束。 二、民国政府对壮族文化的改良 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旧礼教受到鞭挞和挑战。民国初期,全国各地纷纷掀起了风俗改良运动,云南概莫能外。民国12年(1923年)11月,昆明市政公所督办张继翰倡议改良风俗,建议组织云南风俗改良会,拟定简章、宣言。民国19年(1930年),中国国民党云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发起组织改良风俗会,拟定章程。这次改良风俗的范围包括禁止营业舞场、革除奢靡习尚、婚丧寿归提倡节俭、禁止妇女缠足、取缔寺庙祠堂等等。 云南壮族地区的风俗改良始于本世纪20年代初期。民国建立后,马关后寨壮族卢绍声与堂歌卢熊首先提出对笔侬支系妇女的服装进行改良。卢绍声,生于1876年,卒于1920年,曾任云南省开化府安厅禁烟委员,见识较广,在地方上有一定威望。他们认为壮 族(侬)妇女的服装上衣短、腰身窄,袖筒小,纽扣密,紧箍住上身,下半身之裙子又长又重,尤其是臀后结一个翘,显得更加笨重。这样的衣着,不论在家做家务或下田生产都不方便。主张将侬人妇女的服装改为节俭、轻松秀丽的良装。他们还联络西畴县的卢申荣、马关王再华等地方知名人士二十余人,组织一个风俗改良会。改良的范围除改良服装,还有破除迷信、改良婚丧风俗等。 卢绍声等从制造舆论入手,编顺口溜教儿童唱,以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在具体做法上从内到外,先自己后他人。改良会的成员们首先教育自己的妻女缝好装穿上,然后在街天到街上游行,故意惹人议论。这次改良的步子比较缓慢。 民国10年(1921年)2月间,马关大马洒寨王世珍再次主经改良侬人服装。他主张将侬人服装坚决彻底改为汉装。王世珍(公元1898-1932年),字丽材,马关县大马洒人。云南讲武堂毕业后入范石生部,历任排长、连长、营长,由于屡立战功,晋升为上校团长,1923年解甲回乡。王世珍采取了教育与行政命令相结合的措施,无晓之以理,如若不依,必将惩治。利用人群集取的各种机会,如农村中的讨亲嫁女、祝寿、祝米、贺新房以及节日聚会等,进行宣传。对勇于改革的人以鼓励,对经过宣传限期不改的,则分别给以劝告、剪帕,以致毁裙等强行手段。 王世珍演组织了"蛮装阳会",自任会长,成员有11人,下设有宣传、执行、后勤等办事机构。参加组织的人,有较高文化,能书善讲,会说敢做。各侬人村寨的改良组织与"太阳会"配合,掀起了改革运动,历时近一年,范围从城区附近扩展到边远山区,妇女也由原来的抵触、谩骂转到高唱赞歌来歌颂倡导者与改革者。 王世珍还对壮族婚后不坐家的习俗进行强制改革。规定:婚后男方不去接的,处以男方30元罚款,男方去接女方不来的,处女方60元罚款,限期不交者,加倍惩罚。这些措施是有过行动,但因时间短,只在小范围内进行,没有像改装那样轰轰烈烈。 在马关风俗改良运动的影响下,西畴和麻栗坡也成立了"西麻侬族风俗改良会"。它是以西畴兴街者保民族学校为中心,联合西畴县及麻栗坡南油等地的壮族开明人士组成的改良团体。民国4年(1915年),西畴县兴街者保的壮族士绅陆德培等,提出办自己的民族学校,得到赞成和支持,附近村寨积极出钱出力,开始建校。学校设在者保寨。初设一个班,从畴阳一带各壮族村寨中招收学生。学校经费最初由各村寨筹集,后靠收取文昌会会费、会产费等来办学。学校规模逐渐扩大后,麻栗坡八布等地亦有学生前来就学,逐步办成一所完小。民国28年(公元1939年),者保学校还开办了一期以壮族学生为 主的短师范班,学员二十余人,为西畴等地区的民族教育培养了一批教师。建校至民国38年(1949年),该校培养出学生一千余人,为壮民族教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民国19年(1930年)以者保民族学校为据点,由学校的教师、各地来的学生以健壮族村寨的绅士发起,联合麻栗坡南油等地的开明人士,酝酿组织了一个壮民族自身的改良团体――"西、麻侬族风俗改良会",着手民族风俗习惯的改革。"改良会"是一个完整的组织机构,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各一个,董事若干,会员三十余人,下设者保分会和南油分会。提出改良的宗旨在于提高壮民族思想意识,开启民智,力图民族强盛。改革的内容:一是提倡青少年要读书识文,接受文化教育,严禁沉溺于歌场情场,过早嫁娶等。二是改进,废除长裙,改穿长衣长裤,避免装戴过于繁琐珍贵的金银首饰。三是改革婚丧嫁娶中的一些不良习俗,提倡婚丧礼仪从简,提倡女子婚后即坐家等?quot;改良会"定有具体的改革条例,如有违反,无论绅民,一律强行处罚,罚款多少,队依据规定外,还视其影响和本户的认识态度而定。"改良会"于民国19年(1930年)7月在者保开成立大会,正式宣告成立。 "改良会"分片区进行活动。以宣传为主,定有专门的宣传员,发有民族改良宣传证书,凭证在西畴和麻栗坡县各地区的集市、村镇进行宣传。同时也出现过于偏激的强制性行为,如强行干涉他人的婚丧礼仪,动辄罚款,组织人马冲散街头巷尾成群结队的青年对歌者等等。这些行为常导致武力冲突,团伙械斗,不同区域、不同村寨的人们的隔阂等不良影响。"改良会"的活动持续十余年,波及西畴、麻栗坡许多壮族地区及相邻的马关、砚山一些壮族地区,各地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一些改革,特别是畴阳一带的改革有较大成效。 民国17年(1938年),邱北县小学教师何季华(壮族,沙人支系)向县政府提出改良沙族(沙人)风俗习惯的建议,受到县长徐亚雄的支持,同意成立改良沙族风俗会。何季华拟定《邱北县沙族风俗改良规约》和《县政府布告》呈报省政府龙云批示后,1938年3月20日在邱北县马头山小学召开全体会员会,正式成立改良沙族风俗委员会。"改良会"设会长1人,由县长兼任,总干事1人,由何季华担任,主任干事3人,干事若干,在我乡镇设分会。 按照《邱北县沙族风俗改良规约》,沙人风俗改良的内容除对服饰、婚丧嫁娶提出改革外,还对部分节日习俗和日常习俗提出禁止。如第六章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新年祭祀鬼神禁忌工作是迷信恶习,一律破除,若违,处30元罚金。第二款规定:新年放假一天、中元节放假一天后即照常工作,不得籍无稽事故狂饮浪游,若违者处20元之罚金。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凡是正式结婚或已订婚之男女,不得与其他男女聚会唱耍或作种种妨害风化的野蛮行动,若违,男女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金。从1938年4月1日起,为了使《规约》和《布告》行之有效,凡邱北锦屏镇街天都派警察、乡丁在四在城门设卡,和人妇女穿筒裙来赶街就强令脱出,内未穿裤子的剪裁半截拿去烧,如有违抗,就照规约论处。以上种种强制粗暴行为,使改良难以执行,不久,县长徐亚雄命令风俗改良委员会组织停止活动,指令何季华在县城创办以沙人为主体的"正俗小学",吸收城附近 沙人子女入学,提高文化素质,为今后自觉改良打基础。 民国时期的壮族风俗改革涉及马尖、西畴、麻栗坡、砚山、邱北等县壮族侬、沙两个支系,改革均在较短的时间内被迫中止。这些强迫性的改良对壮族之影响是巨大深远的,其正面影响在于对促进壮族的近代化起到一定的作用。其负责影响不可忽视?quot;极大地损害了壮族的自尊心,扰乱和破坏壮族精神文化的原有结构和正常运转,导致文化冲突。这就给我们一个启迪,即社会风俗的变勒应该是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发展的基础上,由民众自觉自愿进行,行政机构应以宣传、引导为主要手段,而不能采取大民族主义和民族歧视态度,更不能搞武力压制和强迫,否则便会引起或激发民族矛盾和文化冲突,影响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 第四节 壮族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建立 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成立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滇东南地区的壮族和各兄弟人民一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先后经过清匪反霸、减租减押、镇压反革命等一系列群众运动,彻底推翻了封建剥削制度,安定社会秩序,恢复了正常的生产活动。在以上各项运动中,中国工产党十分重视民族工作,改善民族关系。还在为消灭国民党钱余势力而进行的清匪反霸斗争中,党和人民政府就派出了大批民族工作队,深入民族地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强调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禁止民族间的任何形式的歧视与压迫,并通过交朋友、做好事、疏通民族关系、调解民族纠纷,消除民族隔阂,大大缓和了民族矛盾。党中央并于1951年专门派来了中央民族访问团,对各族人民进行了亲切的慰问,使各族人民受到极大的鼓舞,并进一步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代表各民放利益的,是各族人民的救星,从而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和友好合作。 为了实现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和参加管理国家政治事务的平等权利,根据中央发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滇东南文山地区在进行民主改革时,曾先后在民族地区建立单一民族乡86个,其中壮族乡38个、彝族乡30个、瑶族乡15个,回族乡2个、白族乡1个,民族联合乡58个。在文山、砚山、广南、富宁、麻栗坡5个县,还通过选举建立了县一级的民族民主联合政府。 阴着各项工作的进展,一批经过党的教育培养和实际斗争锻炼的,热爱祖国、忠于社会主义事业,与本民族人民有着密切联系的各族干部已经逐步成长起来,成为革命和建设的骨干。1957, 区党员发展到13984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6913人,占党员总数的49.43%。全区744个乡,有751个乡建立了党支部。与此同时,一大批少数民族中的党的干部成长起来,占全州干部总数27.1%。其中有85名担任了区级领导职务,有67名担任了县级领导职务,有3名担任了地专级领导职务,为自治州的建立准备了干部。 为了进一不满足各少数民族政治上的要求,巩固和加强人民的大团结,保证各族人民一切权利的平等,更符合实际情况和民族特点地发展文山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事业,使各民族共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规定,文山地委遵照云南省委的指示,于1956年6月正式提出了建立自治的问题,并随即通过民族代表会议,选举组成了包括有各民族代表53人参加的建州筹备委员会,开展建州的筹备工作。 滇东南地区民放称谓复杂,壮族支系较多,各支系内部又分若干类,自称和他称达数十种,其中布侬(依人)、布雅依(沙人)、布傣(土僚)占绝大多数。为了解决民族称谓问题,中国科学院和中共云南小委于1954年组织调查组专门进行民族识别工作,接着文山地委又于1956年至1957年进行过3次深入、细致的调查。经过请各支系的代表充分酝酿讨论,一致认为,布侬、布雅依和布封闭以系及其支系内的各人们共同人本,在语言、地域、经济、文化、习俗等方面,都基本相同,历史传说与宗教信仰也都大致一样,本是同一民族。于是决定把上术各支系统一归为僮族。因僮字极容易误读民其他音,1965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把僮族?quot;僮"字改为"壮"字,壮放有了统一的族称。 壮族称谓统一后,全州壮族人口47万,苗族人口16万,这两 族合起来占全州少数民族人口的70%以上。根据《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规定,应建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经各族人民酝酿讨论,不论是人口多的汉族或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都从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出发,对建立自治州,都一致表示衷心的赞同。 自治州的行政区划,基本上是原文山专区辖的文山、砚山、西畴、马关、广南、富宁、邱北和麻栗坡8个县。为了便于领导,有利于生产和民族团结,根据群众的要求和云南省人民委员会批示及报经国务院批准,将与红河、曲靖两地州接壤的一些地区作适当调整。红工远县的平远21个乡和稼依6个乡划归砚山县,曲靖地区泸西县的五槽地工14个乡划归邱县,文山县的猛拉、鸣鹫、老寨等8个乡划归红河州蒙自县。自治机关决定设在文山。筹备委员会根据宪法的规定和地区实际,经反复协商,确定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在会代表为361人,其中壮族121人,苗族52人,其他少数民族67人,其余为汉族代表。 在徘徊工作就绪以后,自治州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3月26日-4月1日在文山城隆重召开,361中代表全部出,二族代表121人,占33.58%。大会通过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选举州长1人(壮族),副州长5人(壮、苗、彝、瑶、汉各一人),委员27人,组成自治州人民委员会,同时选出了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出席云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25人,并致电中共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国人民解放军。1958年4月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宣告成立。 二、其他壮族区域自治地方 (一)师宗县五龙壮族乡 五龙乡位于师守县地东南58公里,1948年为中共罗盘地委高良特区所辖。1949年为师宗县八寨乡,1950年改为师宗县第四区,1958年撤区建五龙人民公社,共11个管辖区。后来区、社建制反复产替,1988年正式建立五龙壮族乡。全乡共有129个自然村,总面积476.11平方公里。 (二)师宗县龙庆彝族壮族乡 经庆乡位于师宗县城东南32公里处,。1949年隶属师宗县梅山乡、龙普乡。1950年为师县第三区人民政府,驻地落红甸。1958年分为龙庆、则黑两个公社。1966年恢复龙庆区。1969年改为龙庆公社。1984年改公社为区。1987年12月改区为乡,成立成庆彝族壮放乡。全经有68个处自然村,总面积481平方公里。 (三)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 高良乡位于师宗县东南部,地处东104 8-104 34、北纬之间,是滇桂黔三省(区)的结合部。1949年为中共罗盘地委高良特区,1950年撤销高良特区,分属四、五区,1958年改为高良公社,1984年又改为区,1988年建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 (四)蒙知县多法勒壮族乡 多法勒乡地处蒙自县中部偏西,位于东经,北纬之间。民国初分属蒙自县中区、北区,民国21年(1932年)分属蒙三区、七区,民国29年(1940年)属碧山镇,1950年属蒙自区,1951年改为第五区,一部分分属第一区,1958年由五区撤出建立新民公社,1962年改为新民区,1966年改为红卫公社,1975年恢复新民公社,1984年改为多法勒区,1988年1月改建多法勒壮族乡。 (五)河口县桥头苗族壮族乡 桥头乡在河口县城东部约80公里处。1895年桥头地区设立两个对讯公署,属河口督办管辖。1949年12月桥头解放,1955年进行土地改革,下半年出现少数互助组,1956年初步建立初级社,1957年进入高级社试点工作,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1961年公社改为区政府,1988年1月28日,成立苗族壮族乡。全乡103个自然村,总面积为175平方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党和政府重视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我们以富宁县的壮剧为例。1950年成立富宁县人民政府以后,县文教科就把发展壮剧列入议事日程。1954年,县政府又责成县文化馆在那旦建立全县第一个农村俱乐部,重点辅导土戏班习艺。1956年9月召开首次老艺人座谈会,皈朝、洞波、板仑地区有16个老艺人参加,传达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清除顾虑,为恢复壮打下.1956上12月,由县文教科副科长李贵恩和文化馆副馆长徐剑两人带工作组,分别到者桑、洞波、花甲等地进行调查摸底,拜访老艺人,召开座谈会十多次,前后有百余位老人参加,主要传达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和恢复土戏的重要意义。1958年元月,在县城举行首次壮剧汇演,参加调演的有皈朝、剥隘、那吉、里那等4人戏班,艺人和演员百余人。同年2月,正式组成壮剧业余代表团参加文山州文艺汇演。到1959年底,全县土戏班增到150个,演员8000多人,创历史最高峰。党和政府重视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如在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因为壮族姑娘出嫁时要自备嫁妆,有自己裁席草编卖钱作私房的习俗。根据这一特点,文山地方政府对壮族按政策留给一定比例的自留地外,还留给席草田。共和国建立初期党和政府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壮族的传统文化得到保存与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左"的干扰达以巅峰,壮族人民只得把自己的文化遗产束之高阁,壮歌不敢唱,壮剧不敢演,许多珍贵的文物古迹当做封建迷信之物被焚毁,就连掌握壮文经书、了解壮族文化古籍情况的老布摩等民族知识分子也被戴上搞封建迷信的帽子,列为打击对象,不少人含冤辞世。壮剧被诬篾为封建的"四旧"而被禁锢,许多老艺人担上"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封资修的黑艺人吹鼓手"的罪名而被批判斗争。道具被没收,专业剧团骨干被强迫靠边站,许多剧目被诬篾为"大毒草"而被批判,农村业余剧班被迫停演,1970年富宁县还撤销了专业壮剧团。总之,十年动乱期间,壮族传统文化深受劫难。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壮族传统文化发展迎来了春天,唱壮歌、演壮剧不再受到限制,"三月三"等一些节日活动还赋予了新的内容和形式。对壮族文化遗产中,带有一定宗教迷信色彩的内容也能够慎重对待,认真分析,妥善处理,而不是以粗暴的办法乱整一气。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上,1979年建立的文山人民广播电台使用包括壮语在内的四种语言播音。1984年文山州民委成立语言研究室,开展壮文研究。在富宁县文工团基础上建立的文山州壮剧团也得到恢复和重建。民国业余壮剧欣欣向荣,据1990年统计,仅定宁县的戏班就增到80我个。在改革开放日益深入的今天,壮族人民在继承传统文化的同时,敞开胸襟,不断地纳精吸粹,吸收现代文明成果,创造更加璀璨夺目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