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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侬氏土司风云
来源:农氏网     作者:兰天明 曾昭富     上传时间:2015-2-3 14:25:42   点击数:10491


侬氏土司衙署大门

  土司是元、明、清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统治当地人民的机构,世袭继承。《云南通志·土司考》述:“滇之土官,肇于元而盛于明,清代固之。”《明史》亦有“广南土司”录。从有关历史考证,广南土司始于元初,侬氏家族世袭继承,在清中期前是广南地区的最高统治者,掌握着政治、军事、民刑、钱粮大权。有衙门、监狱、司法权力,“人皆世禄,自行其法”。自设公堂,随时审讯,关押庶民。《广南府志》载:“侬氏土司同知衙府治北(今城区一小内),衙署地势高敞,沿四道台阶而上,占地约六七十亩,其规模比明、清广南府衙还大”。衙门口雄踞一对石狮,大门上立有“广南世袭清军府”匾。分层次设三道门,门口左右放有鼓棚,供告状人击鼓申诉,旁监狱两间,关押人犯,又设有代办房、签押房。此外,还有东西书房、五凤楼、议事厅、土司宗祠等。土司掌握着生杀大权,捕押酷刑,衙门内重门院深,阴森可畏。1997年被州人民政府公布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并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土司衙署“麒麟堂”


  广南侬氏土司历来臣服于元、明、清三代封建王朝,向中央政权缴纳贡赋和服从中央王朝政府的调征。宋、元两朝交替时期,宋福州(今广南)团练使,知特磨道事侬士贵(广南籍阿用人),为避元朝广南西路(治所在广西桂林)首领阿里海牙(蒙古族)的虐待和压迫,率福州,富州沈氏,那爪州农天成,阿吉州农昌成,上林州农道贤等37州县,户10万民众,脱离广南西路宣抚司,归附云南行省,云南行省嘉奖侬士贵的忠诚,改特磨道福州为“广南西路宣抚司”,任命侬士贵为宣抚使(从四品)。至元十四年(1277)设“广南西路宣慰司(从三品)”,嗳噜(蒙古族)任宣慰使职。至元二十二年(1285)又将广南西路宣慰司改为“广南西路宣抚司”。至明、清两代土司都曾晋京向封建王朝朝贡,得到刺绣精美的丝绸制品及金银等赏赐。《明太祖实录》50卷载:“十八年(1385)侬郎金入朝,赐锦绮及钞锭”。《侬氏宗支图》叙:“侬胤祖在明正统年间征麓川(今德宏州瑞丽、陇川和潞西、梁河等县有功,朝廷授同知职”。《滇志羁糜志》载:“万历二十一年(1539)官兵征三乡(今邰北马者龙、曰者、阿宁),侬应祖亲擒叛首阿机鲁折、阿刚、钦赏白缎白镒;二十八年(1600)征播州(今天贵州遵义),征其兵三千,三十六年(1608)征寻甸叛目,擒获杨祀,赏四品服,朝廷授同知职”;清康熙十二年(1674)吴三桂反叛,土同知侬鹏率部追剿于西板桥活捉夏国相等,其功甚伟;嘉庆二年(1797)土司侬世昌奉调讨贵州仲苗、射死贼目,杀死贼众一百五十人,生擒四人,授四品官服,赏戴花翎;光绪十一年(1885)中法战争暴发,土司侬茂先奉调越南对法作战有功,赏戴花翎,加四品衔。由此可见,广南侬氏土司对“执掌疆场”、“奔走御侮”、“保卫边疆”巩固封建王朝的统治地位等方面,曾经起过一定的历史作用和作过贡献。


土司衙署祭祀堂

  元朝继承历代封建王朝“以夷治夷”的施政方针,实行土司制度,明清记载民国仍实行土司世袭制,同时朝廷也实行土流并存制度,为削弱各地少数民族土官、土酋、土司的权力,加大了改土归流的力度。据《新纂云南通志》和侬氏土司《历代顶辈相传亲供图》载:侬氏土司界域,“东至广西省西林县界叁百里,南至广西省小镇安土州界叁百里;西至广西(今云南泸西)直隶州五曹界贰百柒拾里;北至罗平州界叁百里。”其属地称得广袤千里。侬氏土司不断以领主经济向外扩展,进行兼并,扩大自己的领地。明永乐十七年(1419),广南侬氏土司侬郎举与富州土司沈政,为兼并领地发生战争,仇杀10余年,双方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战乱中民不聊生,群众纷纷外逃。云南布政史司沐昂到广南、富州调处方才停止战争。明崇祯六年(1633),广南侬氏土司侬绍周与城州(今广西凌云县)岑氏土司为争夺领地而发生战斗,厮杀多年,侬土司占据了上林长官司11甲,只剩1甲归城州。崇祯十一年(1638)11月,富州普厅哨官李天保举兵攻打土司沈明通,沈被迫把土司衙署移至皈朝,沈明通出重金请广南侬氏土司侬应祖出兵攻打李天保,普厅被侬土司攻破,李天保败北。富州土司沈明通为感谢侬土司杀了仇人,特将安宁州(今富宁县里达、睦伦等地)作为酬谢,馈赠给侬土司管辖,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7年才将里达、睦伦、新寨、小木匠、旧腮、弄榔、木新、木杠、那弄、那坝等乡村划归富宁县管辖。


土司衙署内的五凤楼原建筑

  然而,侬氏土司一方面在进行战争兼并,扩大领地。一方面却又把领地作嫁女的陪嫁物馈赠给越南保乐州土官和师宗县土目。清嘉庆十四年(1810),广南土司侬世熙嫁女给朝南保乐州土官,将广南府宝宁县(今为富宁县)的田蓬、龙膊、龙潭(今老厂)、苗子塘(今龙楼)、大弄、大石板、茅草坪、沙人寨等村寨作陪嫁物给保乐州,以便其女儿使唤这些村寨农户。光绪十年(1884)法国占领越南后,田蓬等8个村寨的群众不服,土目朱文秀组织士民抵御法国占领者,要求回归中国。十一年(1885)爆发中法战争。十二年(1886)中法战争结束,清朝廷派内阁学士周德润到云南办理中越勘界事宜。云贵总督岑毓英令广南知府陈之梅上报广南府南部与越南的边界状况及划界意见。广南府如实报告了边界状况及划界意见。这份《报告及划界意见》成为清政府与法国使者狄隆谈判的依据之一。当年九月十三日中法在越南保胜(今老街)签订了《滇越界约》,田蓬、龙膊等8个村寨 回归中国,仍属广南府宝宁县管辖。又如清朝中叶,广南府宝宁县者太三卡一位土司下属(壮族)嫁姑娘到师宗县某村,把布公村20多户人家,8平方公里的土地作陪嫁,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3年土地改革中,该村及土地回归广南县管辖。


土司衙署一角

  元、明、清朝至民国年间,侬氏土司按照“地方水土,一并归附。尺寸土地,悉属官基”的原则强占了许多土地。元朝实行每亩年产输官三分之一,户得三分之二;明朝实行每亩年产输官四成,户得六成;清雍正年间,侬氏土司又把土地分为“私田”和“公田”两种。“私田”是土司直接掌管经营的私庄。土司下属的“布苏”、“布斗”、“伙头”等,由土司分给“薪俸田”。“公田”则由“伙头”分给家奴(俗称小家)耕种,逐层收取地租。农奴承担名目繁多的赋税及劳役。土司的徭役赋税将土地分为:(一)布苏、布斗田;(二)旗丁田(又叫兵田);(三)伙头田;(四)徭役田;(五)拉狗田;(六)烧烤田;(七)汤粑田;(八)扫把田;(九)粽粑田;(十)三牲田;(十一)烤火田;(十二)瓦窑田;(十三)织布田;(十四)哭丧田;(十五)守坟田;(十六)吹鼓(号)田;(十七)喂奶田(十八)放鞭炮田;(十九)洗衣田;(二十)针线田;(二十一)草纸田;(二十二)松毛田。除此,还有放牛田、养羊田、养鸡田、养鱼田、砍柴田、献茶田、烤酒田等等。土司向朝廷“三年朝觐,差人进贡一次”,“谢主隆恩无期,贡物不等”。土司对农奴(小家)的赋税则规定“三年一大派,一年四小派”,大派计银,小派计钱,实际上也征收粮食及其他实物。山林特产如野猪、野兔、獐子、麂子、野鸡、鹌鹑等可拆抵小派。“大派”,按田亩数征收银两,按户分摊,秋收时节,土司派人下去坐收钱粮。土民一户年平均负担12元银元的税赋。侬氏土司的大派、小派和其它苛捐杂税加重了民众的负担。特别是灾荒年,有收无收均得按“大派”、“小派”数额交纳钱粮,许多农民被迫流离失所,家破人亡。侬氏土司掌握的武装,有世代的常备兵(父子世代接替当兵),这些常备兵员,从农村征集,“有事调入行阵,无事归耕于农”,不脱离生产,每年在土司衙署集中一月进行军事训练。清代侬氏土司有15旗常备兵,每旗有50名兵,共计750名。这些兵丁的家属都分得一份练田,称为“兵田”,每份兵田除了能养活家眷外还有节余。广南土司常备兵军官职田6833亩;兵丁田40578亩,光绪十年(1844),保留兵田约5000亩。清末至民国初年,土司常备兵大量裁减,兵田被政府收回改为学田,供俸教师薪禄。
  广南侬氏土司世袭制自元十二年(1275)至民国37年(1948),共世袭27代,673年的历史。其世袭27代宣抚使、同知职依次为:侬士贵→侬士富→侬郎恐→侬郎金→侬贞佑→侬郎举→侬胤祖→侬俊→侬寿龄→侬良应→侬世英→侬承恩→侬文举→侬应祖→侬绍周→侬鹏→侬绳英→侬振裔→侬毓荣→侬世昌→侬世熙→侬兆桂→侬兴道→侬茂先→侬鼎勋→侬鼎铭→侬鼎和。侬智高之裔侬郎恐任一世土司宣抚职。至1936年,原云南省政府龙云以“全省土职尚未一律改流之际,广南土司似不必急于此时取消……准予仍袭原职,以示羁糜,而维边圉”为由,批准侬鼎和承袭土司,准许有五六名士兵作守卫,并保留一些田庄,准其继续收租,但已失去参政权力,此乃广南土司的最后世袭土官。其残存的收租上贡等制度,直到1948年边纵游击战争兴起,才彻底废除。而广南的这一位传奇式末代土司侬鼎和,曾任孙中山总统府少将参军一事,在广南流传至今、家喻户晓。
  侬鼎和(1900一1959),字铸九,是广南第23任土司侬鼎铭亲堂弟。父侬继先,在侬鼎铭年未及岁时,曾代理土司职务。推翻清王朝后,广南土司虽仍存在,但地位已大不如从前,许多侬氏青年,顺应时代潮流,纷纷外出寻找前途。其中,侬鼎和曾进入云南陆军讲武堂学习,毕业后随滇军至广东。当时以土司弟弟身份,任广州孙中山总统府少将参军,其实参军一职只不过是在国防军事方面辅佐总统的虚职幕僚。民国十二年(1923年)奉命回云南招募兵员,亲往香港邀请族兄侬国芳一同回到广南,在广南、丘北一带募得三千余人。但因广州运来的经费(银元)中途被广西军阀截留。因军费无着,队伍被迫解散。侬鼎和后来至昆明,在龙云部下工作。并与滇军军长高荫槐之妹高荫萍结婚(高荫槐在抗日战争时曾任江西地区的战区副总司令)。民国二十三年(1933)第23任土司侬鼎铭病故无嗣,族长侬霸先率族人联名保侬鼎和承袭土司职务,民国25年(1936)经原云南省主席龙云批准,发给委任状。抗日战争开始后,侬鼎和积极动员所属土丁踊跃应征参加抗日队伍,抗战胜利后,一些地方劣绅欲借他的力量和威信邀他参加组织种大烟,包收烟税,他拒绝参加。
  1948年,广南开展了革命武装斗争,中共地下党领导的游击队于8月初第一次解放广南城后,侬鼎和采取“中立”,离开广南到昆明定居。1950年在极左路线支配下,广南县部分极左领导把他当作逃亡地主和几个恶霸一起逮捕送到文山关押,正准备枪毙他时,中央来电明确指出“不能把土司与地主恶霸同样看待,要加以保护,没有反革命活动的要妥善安置,给予生活出路”。侬鼎和才被释放,回到广南城家中,但广南县的一些极左领导并未执行中央指示,不但不给侬鼎和安置,反而把他扫地出门,后来又被下放到农村劳动自食其力。奇怪的是夫妇二人却不“放”到一起,男的“放”到城南八大河村,女的“放”到城北坡妈村,经过有关人士的恳求说理,当局自知做得太过份,才同意一家三口一同“放”到坡妈村。老两口年过半百和一个三、四岁的孩子,那有劳动力去谋生活。在贫病交加中,侬鼎和不久便在饥寒交迫中痛苦的死去,老伴高荫萍不久也去世了,破棺烂板,勉强装殓掩埋。幼子侬天钧,衣食无着落,由亲戚养大,年未及岁,便因生活所迫到木利锑矿矿山挖矿。数年后才被照顾安排做食堂采购员。1999年退休,一家四口,全靠他一点微薄的退休金生活,生活水平还不到最低保障线。长女侬荃,一直找不到工作,在极端贫困中病死。长子侬天铎,曾在昆明读高中一年级,1950年因无经济来源而回家闲居,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无辜错杀,年仅16岁,罪名是“大土司的儿子,搞黄色活动宣传(唱歌、跳舞),欲进行反革命活动。”至1984年人民政府给予了平反。侬鼎和生于晚清(1900),承袭于民国中期(1936),废于民国末期(1948),故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1959)。

(兰天明 曾昭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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