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轩参加全区律师工作会议
 农轩获评广西优秀律师

2020年12月11日-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南宁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届广西律师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
其中,同望所合伙人农轩当选为第十届广西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农轩,男,广西藤县人,汉族,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第十届广西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梧州、北海仲裁委仲裁员。2015-2019年度广西优秀律师。
农轩律师先后在原崇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自治区司法厅工作多年,于2009年5月起在广西法律援助中心从事法律援助律师工作,于2015年2月至今在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被评为“广西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2012年荣立自治区司法厅三等功一次。
农轩律师掌握扎实的刑事理论知识,具备娴熟的刑事辩护技巧和丰富的民事诉讼实践经验,特别是在刑事辩护及风险防控、经济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方面具备较丰富的经验和能力。先后为广西玉林女护士杀医案、广西百香果女孩被强奸案、广西某厅级集团副总经理张某受贿案、韦某运输毒品案(运输海洛因36.5公斤)、梁某等13人走私普通货物罪案(偷逃税额1.7亿元)、李某涉嫌运输毒品案(运输冰毒11.9公斤)等数十起在国内、区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过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的服务效果。同时担任过南宁市国资委、崇左市工商局、梧州市林业局等十多家机关单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认真做人,踏实做事!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让每个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是农轩律师孜孜不倦的追求!
[1] |